消防排烟风机规范
消防排烟风机的设计、安装和运行需严格遵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,以确保火灾时有效排除烟雾,保障人员安全和疏散。以下是主要规范要点:

1. 主要规范依据
- 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 50016-2014)
- 明确防烟分区、排烟量、风机性能等基本要求。
- 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(GB 51251-2017)
- 核心规范,详细规定系统设计、风机选型、控制方式等。
- 《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(GB 50243-2016)
- 涉及风机安装、调试及验收标准。
- 《消防设施通用规范》(GB 55036-2022)
- 综合消防系统要求,包括排烟风机的可靠性。

2. 风机选型要求
- 耐高温性能:需在280℃下连续运行≥30分钟(GB 51251-2017)。
- 风量与风压:
- 按防烟分区面积计算,最小排烟量:
- 民用建筑:≥60 m³/(h·m²)(净高≤3m时);
- 工业建筑或高大空间:需根据高度调整(如6m净高时≥120 m³/(h·m²))。
- 风压应克服管路阻力,保证末端排烟效果。
- 备用电源:消防电源供电,末端自动切换(双电源或柴油发电机)。

3. 安装与布置
- 独立系统:排烟系统与普通通风系统分开设置。
- 防火阀联锁:
- 排烟支管设280℃防火阀,熔断关闭时联锁停风机。
- 排烟风机入口设280℃防火阀(常开)。
- 位置要求:
- 宜设在排烟系统最高处或专用风机房内(耐火极限≥2.0h)。
- 若露天安装,需防雨、防腐蚀措施。

4. 控制与联动
- 自动启动:火灾报警系统联动启动,或手动通过消防控制室远程启停。
- 信号反馈:风机运行状态、故障信号需反馈至消防控制室。
- 多风机协同:多个防烟分区共用时,应能按火警区域启动对应风机。

5. 验收与维护
- 验收测试:
- 全性能试验(风量、风压、耐高温)。
- 联动测试(与报警系统、防火阀动作同步)。
- 定期维护:
- 每月手动启动测试,每年全面检查轴承、皮带、电气线路等。

6. 特殊场所补充要求
- 地下空间:排烟风机应与补风系统匹配,补风量≥排烟量50%。
- 高层建筑:竖向排烟系统需分段独立设置,防止烟囱效应。

注意事项
- 地方消防法规可能有附加要求,需结合当地标准执行。
- 设计阶段需与暖通、电气专业协同,确保系统兼容性。
如需具体参数计算或设计案例,可进一步提供详细场景信息。